您的位置: 首頁 > 要聞 > 正文

國務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 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

2021-06-09 09:36:20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田雙   
凡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掌中安徽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于市場星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者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授權的媒體、網站,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或者掌中安徽”,違者本單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月8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印發(fā),該政策文件從六大方面明確了25條重點任務。其中,在“強化家庭監(jiān)護責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監(jiān)護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實產假等生育類假期制度和哺乳時間相關規(guī)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

《意見》指出:全面落實產假等生育類假期制度和哺乳時間相關規(guī)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加強家庭照護支持指導,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有條件的地區(qū),探索對依法收養(yǎng)孤兒和殘疾兒童、非生父母履行監(jiān)護權的家庭在水電氣等公共服務方面給予優(yōu)惠。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推進兒童福利機構拓展集養(yǎng)、治、教、康和專業(yè)社會工作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服務功能,探索向社會殘疾兒童提供服務。

分享到:

安徽財經網手機版

市場星報公眾微信

市場星報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