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mjvf.cn)、掌中安徽記者 老人背景離鄉(xiāng)50年,退休后回到故鄉(xiāng)與前妻之子生活幾年后病逝,由此引發(fā)了一場繼承糾紛。11月15日,淮南市壽縣新橋人民法庭對這起案件宣判,一審判決前妻所生長子李某有權繼承父親遺產(chǎn),享有父親李某慶所遺房產(chǎn)10%的份額、并分得撫恤金八萬余元。
經(jīng)審理查明,早在1950年10月,李某慶與童養(yǎng)媳權某結婚,在1951年7月應征入伍后,離開安徽老家到了千里之外的廣西,后因為當時的通訊不暢,漸漸與壽縣家里失去聯(lián)系,隨著李某慶轉業(yè)到了南寧工作,又與當?shù)匾豁n姓女子結婚,生下二子一女三個孩子,都隨母親姓韓,一家在南寧生活多年。
李某慶在2010年退休后,思鄉(xiāng)之情切,葉落歸根的念頭一發(fā)而不可收,后來不顧南寧三個孩子的阻攔,執(zhí)意獨自返回了安徽壽縣炎劉鎮(zhèn)的老家,才知道前妻一直沒有改嫁等待其多年后去世的消息,并見到了從未謀面的長子李某?赡苁怯X得對大兒子的虧欠,李某慶與長子一家團聚后,再未返回廣西,直到2017年4月9日李某慶因病去世。
李某的三個兄妹認為,在父親生病住院治療期間,是李某放棄對父親的治療造成老人病死他鄉(xiāng),并且因兩地在喪事操辦的不同習俗上又多次發(fā)生爭執(zhí)。在辦完后事之后,李某慶留下的位于廣西南寧市住房一套,其工作單位發(fā)放的撫恤金十六萬元,再次引發(fā)了李某與弟妹兩方的爭執(zhí)。
法庭審理認為,李某慶回到安徽省壽縣的老家與李某一家在一起生活,李某對其父晚年盡到贍養(yǎng)義務,李某慶已將李某和韓某兄妹四人全部記錄于家譜之中,且有村委會、派出所的相關證明,李某與李某慶的親生關系可以認定。李某墊付未報銷醫(yī)藥費及辦理喪事的費用,應當從李某慶的遺產(chǎn)中先行扣除。法院判決李某慶遺下的房產(chǎn)及余下的撫恤金依法予以分割,由李某慶的老伴分得其中一半,其余一半由其老伴和全部子女按五份均分,李某取得應得的一份。
姚望 記者 吳傳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