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經網訊 (mjvf.cn) 當前正值春運,鳳陽交警大隊打擊酒駕始終保持嚴管、嚴查高壓態(tài)勢,但仍有駕駛人無視法律,心存僥幸。1月29日中午,兩名男子一同喝酒后,為緩解酒乏交替駕駛同一輛車,不想被鳳陽交警查獲,倆人雙雙被罰。
1月29日,鳳陽縣交警大隊黃泥鋪中隊在轄區(qū)開展春運期間酒駕專項整治行動。13時許,一輛懸掛號牌為皖MN20**白色轎車在距查緝點100米處突然停下,一人下車就跑,車輛也調頭試圖逃跑。執(zhí)勤交警迅速上前將該車駕駛人及逃跑男子同時控制。經酒精測試,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46.7mg/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而逃跑男子血液酒精含量達68.7mg/ml。
當中隊長武維建詢問逃跑男子黃某沒有開車為什么要跑時,黃某神色慌張、閃爍其詞。民警通過輯查布控系統(tǒng)查詢該車軌跡,發(fā)現原來在10分鐘之前,即1月29日12時50該車是黃某駕駛的。證據面前,黃某承認自己酒后駕車的事實。
據了解,駕車男子陸某(25歲),持C1駕駛證,逃跑男子黃某(25歲),持C1駕駛證。倆人系同學關系,當日黃某在陸某家吃午飯時兩人都喝了白酒。隨后,二人約好駕車去清塘游玩。開車途中,二人輪流駕車以緩解酒后疲勞,不想在途中被交警查獲。
黃某和陸某均面臨著罰款一千五百元、駕駛證記十二分并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王嬌嬌)
編輯: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