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cz9112846反映:本人2018年12月22日在六安市區(qū)長安城小區(qū)3期如苑購買住宅一套購房合同總價款755279元,2018年12月18日交定金20000元和15000元,該15000元為會員費用,可以享受房屋銷售折扣價,且收款人為其代理銷售公司,2018年12.22日交首付款315279元,首付實際繳納350279元,貸款部分為420000元,實際房價為770279元,現(xiàn)發(fā)現(xiàn)合同價格與實際價格相差入會費用15000元。請問相關部門房屋銷售過程中會員費用否為合同金額外費用?如果為合同金額外費用,那么該項費用是否合理?是不是存在合同外加價行為,如是為合同外加價,如何維權。
六安市發(fā)改委回復:
網友您好!非常感謝您對價格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您所咨詢的商品房銷售價格屬市場調節(jié)價,應明碼標價,經營者如有違法行為,請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投訴舉報,舉報電話:12358
來源:http://bbs.luan.gov.cn/thread/detail/5c87016d7f8b9a9675bc16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