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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寶成竊聽器,對黑產鏈應一鍋端

2020-12-30 09:08:30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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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南京警方摧毀了一條包括生產廠家、銷售代理在內的生產銷售定位、竊聽、偷拍設備的網(wǎng)絡黑色產業(yè)鏈條,抓獲犯罪嫌疑人28名,繳獲相關設備2000多個。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這些設備被生產者偽裝成充電寶,可以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遠程定位、軌跡查詢、遠程錄音等,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12月28日央視網(wǎng))

非法竊聽行為的發(fā)生,從個人的角度來說,是對個人隱私權的一種侵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間,神圣不可侵犯,而竊聽設備的存在,則讓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從社會的角度來說,這些非法竊聽設備的存在,不僅沖擊社會倫理,也可能成為不正當競爭的秘密武器。比如,報道中有公司就因為被人安裝了竊聽設備,然后在競標中失敗,最終損失千萬元以上。在竊聽設備成為黑色產業(yè)鏈的現(xiàn)實語境下,若不進行精準打擊,這般事情絕對不可能是“孤例”。

非法的竊聽行為,肯定是不被允許的。根據(jù)我國《刑法》第283條、284條的相關規(guī)定,非法生產、銷售、安裝使用竊聽設備,都是侵害公民隱私權、侵害個人信息權的違法行為。而2015年起實施的《禁止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guī)定》同樣明確,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從這些法律法規(guī)可知,對竊聽行為基本上是“零容忍”的姿態(tài),無論你是否有著良善初衷,都是違法之舉。這就必須建立起常態(tài)化的打擊機制,并將線上線下結合起來,如此才能釜底抽薪。這就是說,既然竊聽黑色產業(yè)鏈已經形成,那么就應對其進行“一鍋端”的打擊。此外,事后的打擊永遠都是“次優(yōu)選擇”,事前的防范才是“最優(yōu)選擇”,那常態(tài)化的預防機制也應提上議程。只有“事前”“事后”都有所作為,才能更好地斬斷竊聽器材黑色產業(yè)鏈,如此方能最大限度地保護好公眾的合法權益。

龍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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