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jvf.cn)、掌中安徽訊(谷亞男) 2月24日,合肥市肥西法院法警大隊對一起妨礙法庭秩序,干擾民事訴訟的行為進行了嚴肅處理。
上午九點,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審理結束后,書記員引導被告倪某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沒想到倪某不僅拒不簽字,還出言辱罵書記員。此時書記員依然對其耐心勸導,并告知倪某,庭審筆錄是法庭審理全部活動的記錄,按照《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法庭筆錄由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簽名或者蓋章。倪某仍情緒激動,不聽勸說,開始破壞法庭內的財物,還揚言要把書記員扔到河里。
巡邏法警發(fā)現庭內有爭吵,立即進入法庭了解情況,將倪某帶離法庭,嚴正告知倪某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可能產生的嚴重法律后果,并對其進行訓誡。隨后,倪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當即向書記員道歉,并寫下悔過書,取得了書記員的諒解。
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法庭是莊嚴肅穆之地,司法權威,不容侵犯。對于擾亂法庭秩序、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應當依法嚴懲。當事人來到法院,就是希望通過法院的調解和審理把問題說清楚、講明白、解決好。只有維護好法庭秩序,才能確保審理活動的順利進行,從而維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在此提醒廣大當事人,在合法表達訴求的同時,遵守法庭秩序,配合法官工作,以法治方式處理糾紛,共同維護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的司法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