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mjvf.cn)、掌中安徽訊(記者 徐越薔)記者從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30日發(fā)布11件檢察機關(guān)依法懲治電信網(wǎng)絡(luò)詐騙及其關(guān)聯(lián)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檢察院辦理的鮑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入選。
2020年10月,鮑某成立A公司,招募龔某某為經(jīng)理,孔某某等20余人為話務員。同年11月,鮑某通過網(wǎng)絡(luò)接單為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并收取高額費用。鮑某組織話務員冒充證券公司客服,按上游犯罪團伙提供的電話號碼撥打電話,以“免費提供股票咨詢”等話術(shù),引誘對方添加微信好友,以獲取對方微信號、微信昵稱、手機號碼、微信實名認證信息(俗稱“微信號四件套”)及朋友圈截圖、微信和支付寶實名認證截圖等信息,誘騙被害人添加上游犯罪團伙提供的“客戶經(jīng)理”微信號、進入“股票交流”微信群。
至2021年8月2日案發(fā),鮑某接受上游犯罪團伙提供的電話號碼約72萬條,先后提供“微信號四件套”信息約13800條,非法獲利68萬余元。龔某某、孔某某等人按照工資底薪、提成等非法獲利3萬至9千余元不等。
2021年11月8日,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以鮑某等6人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罪移送宣城市宣州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2022年4月29日,宣州區(qū)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鮑某等6人提起公訴。
同年5月30日,宣州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鮑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判處龔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判處孔某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訴,現(xiàn)判決已生效。
“社交媒體賬號、人臉、指紋、GPS定位等信息如被非法獲取、出售、散布,易被利用實施精準詐騙。”檢察官提醒,公眾要切實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輕信虛假信息,不輕易添加來路不明“好友”,避免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熱線電話:0551-62620110
舉報電話:0551-64376913
舉報郵箱:3598612204@qq.com